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要求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下面给家分享一些关于反腐倡廉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近日,按照__市的部署和即墨市纪委办的安排,我单位参观了位于__市城阳区的__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警示教育基地以“反腐倡廉、警钟长鸣”为主题,分为“风正帆扬、从严治党、贪腐鉴录、拒腐防变、风清气正”五个展厅。走进一个个展厅,仔细观看展览,认真听取讲解。一幅幅图片,一张张图表,一件件实物,一段段视频,触目惊心,发人深省。从改革开放初期的王仲案到近年的腐败窝案,一个个曾经意气风发、主政一方的党政高官,却因把握不住私欲的膨胀,经受不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诱惑,拜倒在金钱主义和享乐主义的脚下,沦为痛哭流涕的阶下囚,经济上倾家荡产,政治上身败名裂。教训惨痛,代价巨大。落马贪官哭诉与忏悔的声音响彻耳畔,深深警示着每一位参观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前车之鉴切记”!置身其中,不但心灵上得到了强烈的震撼和共鸣,精神上也得到了净化和升华,脑海中获得了更多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
一、坚定信念、固本强基。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剖析这一宗宗腐败案例,根源就在于这些失足落马的领导干部忽视了党性修养、动摇了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阀门。党员干部动摇理想信念就会迷失方向、精神懈怠,作风消极;缺乏理想信念,就会丧失立场,精神空虚,走向堕落。因此,必须矢志不移地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培养优良政治品格,提高政治敏锐性和甄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对党的信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信心,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险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名利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夯实抗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二、以案为鉴、防微杜渐。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这些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走上了歧途的腐败分子,他们声泪俱下的忏悔、痛悔莫及的警醒和对自由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追求骄奢浮华,终将逸豫亡身。很多“落马”干部都曾深受党教育培养多年,可以说他们在追求事业的道路上,都曾有过艰辛的跋涉,他们身后也都留有一串奋斗的足迹。只是曾经攀升的艰辛可能异化了位居人上的平常心态,已有的成功及荣誉可能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不再有望的升迁也可能动摇了他们一贯坚持的信仰,加上因为身处要职便难以避免地受到更多机会更大分量的“糖衣炮弹”的反复侵袭,放松警惕甚至心存侥幸,口贪得饵,从此开始过上战战兢兢的日子,直至东窗事发,“终为钓者所虐”,悔尤晚矣!“前车后车,殷鉴不远”。与其后悔于已然,不如防患于未然。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微、慎独。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名利、金钱、美色的诱惑,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
三、牢记宗旨、严守底线。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职务是组织委任的。切记用权当如履薄冰,不慎乃殃;纵欲似饮鸩止渴,无节则殇。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作风。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能始终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党无纪不立,国无法不治,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坚强保障。对于法院的每一名党员干部来说,要不断增强党纪意识、法治观念,坚守法纪底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令。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切实做到从政有品格、用权讲原则、做人重形象。
四、厚德自省、知足感恩。面对各种风险和腐败,谁都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一个干部要增强抵御风险、抗拒腐蚀的能力,除了靠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再就是靠日常坚持不懈提升品德修养和自省觉悟。在思想浮躁、物欲横流、诱惑纷呈的社会转型期,厚德是立身之本、从政之基,自省是克欲之法、养廉之要。要善于居安思危、修身立德,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同时,还应该看到,一个干部的成长,固然有自身努力的因素,但更离不开同事的关心、组织的栽培、领导的培养、家人的支持。仔细分析,这些失足落马的领导干部至少有三个“对不起”:一是对不起组织。组织培养一个干部要花费很多时间和心血,将心比心,不应该见利忘义。二是对不起家人。一人落马,父母痛心,子女痛苦,有的甚至家破人亡。三是对不起自己,一二十年的工作,好歹干了不少事,也有辛苦之时,一旦落马成绩全部归零。因此,要倍加珍惜幸福,不要等失去了个人自由、社会名誉、事业前途和家庭幸福这些远比金钱更加珍贵的东西,才幡然醒悟,追悔莫及。要常怀知足感恩,更要努力做好工作,回报组织,报答社会。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的关头只有几步”,因此,要要学会算“人生大账”,把自己的人生规划好,时刻注意防微杜渐,勿使小节成大恶;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常将警钟鸣心头。最后借用警句自勉:“载舟覆舟,民意难违,从来当官须勤谨;前车后车,殷鉴不远,自古为政要清廉”
____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一种社会问题,自从文明社会诞生以来就一直困扰着人类。倡导为政清廉,惩治____是中国历代王朝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反贪立法的着眼点,由此形成了我国古代丰富的反贪法律史料。其中,尤以明太祖朱元璋的“重典治吏”对我们今天反腐败斗争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一、朱元璋“重典治吏”的措施
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总结了元朝败亡的教训,认为纲纪废弛,官吏放纵,从而激化了阶级矛盾,导致了农民大起义,这是元王朝崩溃的主要原因。为此,他极力主张“立国之初,当先正纲纪”,用重典惩治“奸顽”。他曾说:“从前我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立法禁,凡遇官吏贪污蠹害百姓的,决不宽恕”。基于这样的认识,“重典治吏”成为明代特别是明初为政、立法的指导思想。
朱元璋认为吏治腐败是严重弊病,“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因此,明初治吏的重点在于惩治贪官污吏。“太祖开国之初,惩元季贪冒,重绳赃吏。揭诸司犯法者于申明亭,以示戒”。《大明律》沿用了唐律“六赃”的规定而略有改动。“明六赃”为:监守盗、常人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窃盗和坐赃。以“监守盗”取代唐律“受所监临财物”而正式列人“六赃”,说明明律加强了对主守官吏凭借职权侵吞国家各项钱粮之类贪污犯罪的惩罚。其他如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坐赃也是为惩治赃官而设置的罪名。《刑律》为《大明律》的主体部分。其中专设了“受赃”门,规定犯“枉法赃”,官“八十贯,纹”,吏“一百二十贯,绞”。犯“不枉法赃”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同时规定:“凡监临官吏挟势求索借贷所部内财物者,并计赃准不枉法论,强取者准枉法论,财物给主”。若是执法御史及督抚这类的“风宪官吏”犯赃,加二等治罪。犯赃官吏,官除名,吏罢役,永不叙用。至于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的贪污行为,明律规定“并赃论罪”,并于犯官右小臂刺“盗官钱(粮)”字样,耻辱终身,赃四十贯处斩。明律对官吏索贿也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此外,明律还规定了对负有监察之责的都察院、监察道、在外按察的御史之官贪赃枉法的,要加重处罚。
为了对贪官形成更大的威慑力量,明太祖朱元璋大量滥用律外重刑,刑罚手段令人发指。他下令各州县设立“皮场庙”,在众人围观之下活剥贪官的皮,然后实之以草,制成人皮草袋悬挂在官府门前,以示替戒。有人统计,仅《明大浩》载有案例的156个条目中,治吏者有128个,其中惩治贪赃官吏者占43个;多属于“株连人数多,且道杀最厉害的案件。”《明大浩初编》规定,官吏“贿路出人,致令冤者不伸,枉者不理,虽笞亦坐死”,《大浩三编》规定,官吏受赃而纵囚徒者,“本身处以极刑,络没家产,人口迁于化外。”此外,明太祖朱元璋还允许人民对“巧立名目,害民取财”的省、府、州、县官吏,“连名赴京状奏’,力图借民众力监戒和惩治贪官。洪武年间,仅贪污秋粮一案,贪官“系死者,数万人”。为加强监察杜绝贪奸之路,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把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负责纠察百官并随时检举弹劾。朱元璋还设立巡检司和锦衣卫,遍布全国各地,广布耳目,访察贪廉,要求百姓举报,从而使一大批贪官受惩。朱元璋严惩贪官污吏不分亲疏,他下令凡贪官污吏都要治罪,不容宽待。明初有人检举他的侄儿朱文正违法乱纪,朱元璋立即罢他的官。他的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出使办事时私贩茶叶,朱元璋下令依法把他处死。朱元璋“重典治吏”的政策对肃整吏治、缓和社会矛盾、恢复发展经济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朱元璋“重典治吏”的弊端
尽管朱元璋的重典治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依托王权与专制制度,严法整治贪官赃吏,只可收一时之效,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明代虽有完备的廉政法制,还有系统的监察制度,但是,推动整个政治体制运作的最高权力(皇权)却不受任何制约。所以,廉政建设往往无法摆脱失败的命运,腐败的滋生蔓延也就成为必然的事情。清代学者赵翼对宋代惩治赃吏的总结同样适用于明朝。赵冀说:宋太祖的严法治赃吏,到太宗时,“法令犹未弛”,但已出现“骶法(枉法)曲纵”的现象;真宗时,则“比国初已松弛矣!”到了理宗时,“已为具文,而官吏之睃削如故也。”总之,越是到后期,越是不能贯彻反贪立法的基本精神,越是不能惩治贪官污吏,社会也就越黑暗,这就是封建社会历代王朝的通病,无一例外。因此,“重典治吏”可能会在一时起到一定效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起初的威慑作用大大削弱,而且随着既得利益阶层的增多,反对者或明或暗地予以抵制,最后只好不了了之。正如朱元璋哀叹说:“我欲除贪赃官吏,却奈何朝杀而暮犯。”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曾说:“中国一部二十四史,其实是一部贪污史”,可见贪官污吏的普遍性与廉吏的稀少。不仅如此,“重典治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混乱,官吏对朝廷离心离德,对重刑诚惶诚恐,大大挫伤了官吏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表现为士人不愿入仕,影响了选拔官员的质量,正如洪武年间刑部尚书杨靖所说:“今天下有司,乃有累年稽缓者,致使案牍山积,庶务不清。”
从刑法价值评判,“重典治吏”的弊端在于,为了达到惩治腐败的功利目的,盲目使用刑罚,不区分犯罪情节轻重和危害大小都施以重刑,丧失了刑法的公正价值,违背了罪责性相适应的刑法的基本原则,以致陷入重刑主义误区。这样不仅不能达到惩贪治吏的目的,还有可能使初犯与偶犯者无回头之路,逐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三、“重典治吏”对我国廉政建设的借鉴意义
以史为鉴,在现代条件下,如何真正做到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强调依法行政,成为廉政建设的首要内容。“重典治吏”不能真正奏效的根本原因在于封建专制制度的局限性。我们党的十五大做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理解,在于坚持与时俱进,保证党的先进性,保持执政为民的本质。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发挥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持和改进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其次,必须在以坚持“罪责性相适应”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惩罚力度,重点打击经济犯罪。我们要总结“重典治史”的历史经脸,加深对腐败现象危害性的认识,加重对腐败行为的刑事、经济处罚。以贪污、受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腐败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它不但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阻碍和破坏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发育,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它还污染了社会风气,败坏了社会道德,腐蚀了干部队伍,破坏了民主法制建设,严重损害了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有鉴于此,邓小平在提到如何处理干部腐败案件时指出,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照法律办。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我们要以廉政法律法规为依据,借鉴明代对贪官严刑重惩的历史经验,加重对腐败官员惩罚的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键康发展。
最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公职人员____现象的产生与泛滥,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其中重要一点是公职人员在主观上丧失了正确的人生观、理想观和道德观,道德的堤坝一旦溃决,就无可挽救地滑向犯罪的深渊。同时,国家工作人员是“依法治国”的决策与执行主体,他们的整体道德素质对依法治国伟大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新时期国家公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逐步深入对在公职人员心中构筑一道防腐倡廉的防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锯木皇帝”的教训
646年前的某个秋日,在中国元朝皇都的内苑海子(湖泊)上,缓缓驶来了一艘巍峨绮丽的大型龙舟。但见它首尾长120尺,宽20尺,前甲板布设着暖阁、穿廊、瓦帘棚,后甲板高耸着“吾殿楼子”。整座龙舟五彩金妆,仅用了24名水手便操纵自如。船在行进当中,龙的头、眼、口、尾皆栩栩而动,最前端伸出的两只龙爪,还能灵活地张合抓挠、拨浪劈波,直看得海子周围那班百官宫人一个个瞪目结舌,惊异万般。
这艘龙舟的设计者与总工程师不是别人,正是当时元朝的举国第一人:元惠宗妥?帖睦尔。这位14岁登极的皇帝,素好锯木弄锛,一手“匠作功夫”煞是了得。《元史》上说他不但经常在深宫内院制巧构奇,“造作不已”,而且喜欢“亲画屋样”,替近卿幸臣设计住宅。又唯恐民间的工匠看不懂自己画的图纸,还常常脱了龙袍,“削木营榫”,做成建筑模型:尺寸之间,“栋梁楹槛,宛转皆具”,其“精巧绝出”,就连朝廷“将作院”(掌器物营造)的顶级匠师也往往慨叹弗如。天长日久,随着京城里一幢幢蔚为壮观的“御制”豪宅拔地而起,妥?帖睦尔“鲁班天子”的声名也遐迩播闻了。
无独有偶。明朝的熹宗朱由校,亦“好亲斧锯髹漆之事”,乃至“积岁不倦”而成“鲁班天子”。他在位7年,恐怕很少有几天不“手近斧斤,朝夕修制”的。他又有个怪脾气,干木活时总要弄得神秘兮兮的,“非素宠幸,不得窥视”。据说,朱由校曾仿照乾清宫的式样翻制过一件“微缩版”,虽高不盈4尺,却曲尽其纤,精妙酷肖;又亲自督工盖起5间“蹴圆堂”,辟为内廷嫔妃们玩球游艺的室内俱乐部。大约这位才22岁的年轻皇帝,还想再实际检验一下自己那些木工产品的商业价值,曾经有次叫太监悄悄地把一幡八扇型小屏风,拿到宫外市面上去出售,上面有他“御雕”的“寒雀争梅图”。结果,卖得1万两银子的好价钱,足证其手段不虚。
在中国封建时代,运斤执斧,锯木镌凿,从来是为一般士大夫所不齿的“末技”、“鄙业”。而元惠宗、明熹宗这两个皇帝,尽管贵居“万乘之尊”,对之竟乐此不疲,自甘下贱,成了中国有史以来由秦至清220多个皇帝中几乎绝无仅有的人物,这,或许可以算得是“难能堪嘉”了。难怪当年朱元璋灭元之后贬责:“诚所谓作无益而害有益矣”!
据《续资治通鉴》记载,就在元惠宗为他的那艘龙舟斧锯之际,“京师是岁大饥,加以疫疠,民有父子相食者”。而此前3年,刘福通等“红巾军”早已遍地揭竿,席卷南北;此后又不过10多个春秋,这个妥?帖睦尔便被势如破竹的明军吓得惶惶然漏夜逃出京城,亡命漠北,“使元朝在中国历史里成为一个被驱逐出境的朝代。”
而那个明熹宗呢,受他宠信的巨奸魏忠贤,常常瞅准其“引绳削墨”、木工玩得最起劲的时候去“奏事”。朱由校厌烦了,居然荒唐地声称:“朕已知悉,汝辈好为之”。魏忠贤遂“恣威福惟己意”,操纵了东厂、锦衣卫一帮鹰犬横行霸道,令忠良残虐罹祸,百姓“亿兆离心”。明王朝腐烂到这步田地,其“忽喇喇似大厦倾”,当然也就无可避免了。
初心如磐,奉献如常。毛泽东在《七律?到韶山》中写道: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入党誓词明确提出共产党员要“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纪检人的奉献就意味着“牺牲”,坚守理想唯其远大,需要牺牲眼前:事业唯其为公,需要牺性“小我”。以坚定的信念守护心灵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中国共产党最具讲奉献、敢牺牲的政治品格,我们党带领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取得中国革命胜利,所付出的牺牲世所罕见。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全国牺牲的共产党员就有300余万人,靠的是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敢于牺牲的精神。如今,面对“四大危险”“四种考验”,纪检人所承载的压力、抗拒的诱惑、经受的考验将更加严峻,我们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党同心同德同舟共济,自觉做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定实践者和有力推动者。以平和的心态淡泊明志。“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其泉源”。纪检人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做到身无半亩、心忧天下,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动、不为物所惑,在物质、权力、名利面前保持平和的心态、保持清醒的理智。以无私的奉献执纪为民。纪检人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谷文昌“不带私心搞革命,一心一意为人民”,杨善洲“干革命要干到脚直眼闭”,王瑛“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一一为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而斗!”为榜样,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甘于奉献青春、奉献智慧、奉献生命,挺纪在前、逗硬执纪,不怕“丢帽子”、不怕“砸饭碗”,克己奉公、奉献如常。
忠诚、干净、担当是我们纪检人永远抒写的“诗”,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则是纪检人心中憧憬的“远方”。纪检人将永携心中的“诗”和“远方”,永持对祖国和人民的赤子之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风破浪、奋勇向前!
上午10时中央外宣办就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介绍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纵观记者的提问,涉及到社会层面的许多问题,也是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的重点,在当前,我们党和国家出台了许多惩治腐败的政策和制度,我们看到网络反腐、全民反腐正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我们看到更多的党员干部走上网络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接受监督。可以说,建党90年来,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于人民,切实履行了作人民群众贴心人的神圣使命。我们看到党和国家是真心诚意在惩治腐败,真心诚意在维护人民群众之利益。腐败问题,自古有之,但腐败可控、可防。有政府高层的重视,严厉的惩防腐败的制度和体系将会不断完善和规范。有老百姓的支持与监督,将进一步缩小腐败的滋生空间。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只有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才能解决改革什么、创新什么的问题,使改革创新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要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促使干部勤政廉政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提高干部对腐败的“洞察力”和“免疫力”,把预防关口前移,使干部不想、不能、不敢腐败。要抓住对干部制约最有效的关键环节全方位开展工作,将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奖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奖廉罚贪,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使不勤不廉、心术不正、不学无术、不务正业的干部受到批评和惩罚,受到教育和鞭策;使勤政廉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群众满意的优秀干部受到表扬和奖励,受到保护和重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是非分明、风清气正的环境和氛围,使广大干部既有动力又有压力,既有榜样引路又有前车可鉴,从而明荣辱、知进退,远离腐败,抵制腐败,崇尚清廉,实践清廉。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站得高、看得远、谋得深,才能明确反腐倡廉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才能解决为什么改革、为什么创新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要围绕推动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到信息产业部工作总体布局中谋划和部署,而且着眼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确保通信畅通和互联网信息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等各项工作之中,同时,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促使驻在部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更加自觉地承担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为各行各业的发展、为国家解决当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诚信、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难题提供产业、技术和服务上的保证。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要求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把领域拓展与方法创新结合起来,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抓关键环节,又要抓薄弱环节。只有这样,才能尽快解决现实的紧迫的问题,积小胜为大胜,为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为更好地驾驭复杂局面,完成艰巨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确定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时,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本着突出工作重点、抓住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和拓展领域与创新方法并重的原则,部署任务既有对系统带有普遍性的总体要求,又根据各单位性质特点分层分类提出带有特殊性的具体要求,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既明确各单位工作重点,又为各单位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留有空间。要以积极推进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关键岗位的监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重点,确保不出现重大经济案件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以规范和约束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杜绝以权谋私、暗箱操作、不作为乱作为。要以规范和约束电信监管权力、财政资金使用和“一把手”权力行使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杜绝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以加强对基建项目、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的监督和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权钱交易、违法经营、设立“小金库”、违规办公司等问题的发生
冯新柱案再一次证明,思想滑坡是行为越轨的必然,侥幸心理是违规违纪的前奏,小节失守是受到惩处的开端。历史的镜鉴告诫我们,触犯纪律没有回旋余地,遵守纪律没有时间盲区,执行纪律没有人情可讲,必须时时刻刻绷紧"法纪弦",不碰"高压线",加强点滴积累,注重持久磨练,多一些自控,少一些冒失,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冲动,切实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
近日,通过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省委领导专题部署讲话,重温党纪条规,对冯新柱案的恶劣影响、严重危害、深刻教训有了更为清醒的认知。下面,结合"以案促改"相关要求,结合个人实际谈体会如下。
要铸牢信仰之基,始终头脑清醒。冯新柱身为领导干部,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不老实、不忠诚,组织观念淡薄、党性意识缺失,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实属必然。剖析冯新柱等反面典型的人生轨迹,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不可能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精神懈怠、信念动摇的问题必然会出现;如果没有强烈的事业追求,在物欲横流面前就不可能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利用职权谋利的问题迟早要发生;如果没有严格的自律意识,在灯红酒绿面前就不可能恪守规定、筑牢防线,违反法纪条规的问题一定躲不过。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是头脑要清醒。面对复杂形势的严峻考验,要常补精神之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面对各类错误思潮影响,要坚定不移听党指挥。
学习要深入。学习是思想之源、能力之本、成事之基。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价值取向,不去装门面,不去"应景",自觉强化学习也要打假的意识,坚决摒弃不学也能干、学给别人看的错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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