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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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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精选10篇

《朝花夕拾》这本书充分的表现了鲁迅对当年那个封建制半殖民地社会的嘲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

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篇1)

窗外,天空已不再碧蓝,只有几颗残星还不舍得离开;屋内,桌灯还未入眠,陪着我熬到九点。“呼——”我松了口气,终于“嚼”完了《朝花夕拾》。

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十分入迷,沉迷于它温暖、怜爱的、回忆旧事的文字,沉迷于它深藏不漏的讽刺,沉迷于它所记录的,各种习俗,故事传说。

这是鲁迅写过的,唯一一本散文集。主要内容是鲁迅儿时的珍贵回忆,它的文字生动优美,它的人物形象惟妙惟肖,它的构思别具匠心。使我感触颇深,是《狗。猫。鼠》这篇文章中,写猫的片段。

“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读过这一片段的人都知道,这一段不仅是写鲁迅讨厌猫的理由,同时也讽刺了那些幸灾乐祸的人。当我读明白这段话的时候,我陷入了深深的反思:我是否也幸人之失?

当我找到答案时,我不禁冒了一身冷汗,因为我就与鲁迅所讽刺的人一样,我也喜欢幸灾乐祸。

上学期,我入选篮球校队,每天训练时,都有一个雷打不动的环节—一对一斗牛,输了,蹲跑半圈操场。这个环节里,我就像个终结者,我未尝败绩。而经常跟我对打的小陈,就十分悲惨,他每天都要接受蹲跑的洗礼。蹲跑有多难受?先不说跑,单说蹲,蹲的“美妙滋味”相信大家在祁巷都领会过了。再加上跑,该是多么酸爽!小陈的腰偏偏还不好,所以,他蹲跑时就像受了伤的的青蛙,每次看到他那狼狈的样子,我都忍不住捂嘴狂笑。

现在一想,我的心像被一道闪电击中似我,麻麻的,惭愧不已:我怎么和鲁迅讽刺的人一样了呢?幸人之失,乃小人之举,有失中华儿女的风范,乃是做人之大忌。我这一举动,岂不使我与那卑劣的猫变成同一类了?哦,我心里顿时如狂风席过大海,掀起一阵又一阵浪花,波澜起伏。脸热热的,鼻子酸酸的…

《左传·僖公四十年》里有这么一句话:“人有失蹄马有失足,或者背施无亲,幸宰不仁。”是啊,任何人都有失手的时候,这时,我们不应该幸灾乐祸,否则也许你是开心的,但被你嘲笑的人却是伤心的。这样不仅不会带来好处,还会因此而多一个仇人。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只有先尊敬别人,别人才会尊敬你,我们不能幸灾乐祸,应该给予人体谅。只有多一点尊敬,少一点嘲笑,才是一个中华儿女应有的样子。

品读《朝花夕拾》,或引你沉思,或给你启迪,或予人顿悟……

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篇2)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回忆早年的散文。正如同他的书名一样:早晨的花朵到夕阳落下时才摘下捡拾起来。《朝花夕拾》共收录了十篇作品,它们以优美的句子、文字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到青年的成长故事。

众所周知,这部散文大部分篇目都以儿童的视角进行描绘,理性的批判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腐败与黑暗。其中的《五猖会》便是如此,虽然没有直接性的批判,但是从文章的任何角度都能看出封建教育对儿童的伤害是如此之大;作者回忆中出现的最多的人物应该是长妈妈这位善良、淳朴老实,却又很迷信、唠叨的妇女了。《阿长与(山海经)》就是其中一篇怀念长妈妈的文章,而作者最爱的书《山海经》也是长妈妈送给他的。所以作者的心中队长妈妈是怀有敬意的。

在《百草园与三味书屋》中,作者既写了在百草园里无忧无虑的生活,也写了在三味书屋里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教导下的生活。再忆鲁迅笔下的《二十四孝图》,以“孝”为观点进行理论,抒发了作者对散播白话者的憎恨。

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当我读到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时,也深有同感。仔细品读《朝花夕拾》,就像在品尝一杯香醇浓厚的酒,后劲十足,令人回味无穷。我轻翻着书,指尖摩挲着页面,书本轻抵在膝盖上,细细品味着……

闭上眼,合上《朝花夕拾》回味着书中的美好世界,时光又将我带进了那个轮回……

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篇3)

童年是春日野外那盛开的百花;童年是夏日那声声的蝉鸣;童年更是冬日那可爱的雪人。

你记忆中的童年是什么样子的呢?合上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不禁想大声问一问我的朋友们。

儿时的鲁迅在美丽的百草园快乐无拘无束地玩耍,在这个被他称为“乐园”的地方,他和伙伴们一起听蟋蟀们弹琴,听油蛉歌唱,拔何首乌根吃,摘覆盆子,冬天下雪还会和小伙伴一起在雪地捕鸟, 这样的童年是多么美好而又自由自在。

曾几何时,我们的童年也是如此的惬意!

上学路上,路过小百货商店,一毛钱买上十个米花糖,和小伙伴一起分享,边走边吃,童年的快乐便在这嘎嘣嘎嘣的声音中;放学回家,书包一背,“回家喽!”父母还没从地里归来,便和小伙伴三五成群在家门口的石墩子上开始写作业,童年的美好在这里汇聚成一个个汉字音符……

夏收时节,我们会跟着大人一起在打麦场帮着大人攒麦子,即便汗流浃背,也乐在其中;太阳西沉,月亮升起,疯玩了一天的我们会躺在堆起的麦秸堆上和小伙伴一起数天上的星星,一个回合还没结束,眼睛沉重地再也睁不开,睡得正香,耳边响起妈妈的叫声“回家睡觉了!”;收完麦子,我们和小伙伴拿上袋子相约去地里捡麦穗,金黄的麦穗好似一个个待归的娃娃等待着我们把它们带回家,袋子装满,满载而归,因为这袋子里装的不仅仅是麦穗,更是我们期盼已久的零食。

麦假结束,返回学校的我们会期待着下一个假期的来临。秋天到了,柿子熟了,黄澄澄的柿子挂满枝头,秋风中,一摇一摆,招呼着人们快点把它带回家,每天下午放学,我们会三五成群,一起去田野里摘软柿子。站在柿树下,仰起头仔细地寻觅,“看,那边”,太阳照耀下,立刻有身手敏捷的小伙伴爬上树梢,小心翼翼地摘下来、剥皮,“吸溜——”一声,吃到嘴里,软乎乎、甜津津,瞬间甜到心里。

转眼,我们从儿时的自由快乐步入了青年中年时代的柴米油盐,那些逝去的童年时光只能在回忆中一遍遍在我们脑海中闪现。

那天,孩子和他的小伙伴一起玩“编花篮”的游戏,“编、编、编花篮,花篮里面有小孩……”,熟悉的旋律,熟悉的场景,变了的是我只能站在一边,做一名看客,在孩子们欢快的笑声中追悼那逝去的童年时光。

但值得庆幸的是,当我们白发苍苍,垂垂暮老时,翻开记忆的闸门,我们也会如鲁迅先生一样,有那么一段美好的时光,有那么一个值得被记住的童年乐园,足矣!

后记:谨以此文送给有共同美好童年记忆的七零、八零后的小伙伴们,致敬我们远逝的童年生活。

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篇4)

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体会了书中对封建思想的批判,令我有感而发。

鲁迅举了许多例子,比如长妈妈的名字不是因为姓长,也不是因为外表很高,仅仅因为上一个女工身材真的很高大,后来女工回去了,长妈妈才来顶那个缺,然而大家叫习惯了,于是她从此成为长妈妈的。鲁迅曾说,旧社会的妇女数千年来没有真的做人的地位,她们“连羊都不如”,连姓名都被人遗忘的长妈妈,不正是千千万万旧中国农村妇女的典型代表吗?

鲁迅在文中更是旁敲侧击阻止女性穿旗袍的人,女子之前整只准露脸和手,作文其他一律不准露,所以很多“文人墨客”认为这行为是不守妇道,真是令人嗤之以鼻。

鲁迅也批判了一些古怪的规矩:比如大年初一第一句话一定要说“恭喜恭喜”;人死了不能说“死掉”,必须说“老掉”;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翻落在地上米饭必须捡起来,最好吃下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万不可钻过去的……总之,这些古怪的规矩繁琐得很。倘使这些规矩真有用,那又何来这么多痛苦和疾病呢?与其相信这些,不如踏踏实实自己制造福气。

鲁迅还用长毛的故事控诉了封建思想,人们相信城外有兵攻的时候,长毛就叫他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的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会炸了。看啊这个想法多么愚不可及,让人感到十分可笑,可这也恰恰表示那时的中国是多么落后,这种无稽之谈也信以为真。旧时的思想,在鲁迅笔下恰成为反讽的文字,《朝花夕拾》将封建思想对人民的毒害反映得淋漓尽致。

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它是鲁迅先生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性的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意思是早上的花晚上来捡,指鲁迅先生在晚年回忆童年时期、少年时期、青年时期的人和事,既带着自己的情感,也带着对封建社会的批判。我无能对鲁迅先生的文字细心揣摩,但《五猖会》却能吸引我的目光,也让我对妈妈的“计策”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在当时,除了过年以外,五猖会便是孩子们最盼望的。鲁迅先生也是其中之一,但是却被父亲强制的要求背诵《鉴略》,虽然不负众望的把书背了下来,但却没了最初想去五猖会的兴奋。

鲁迅先生的这段背书不禁让我联想到了自己,有时为了实现自己的小心愿,妈妈也会要求我先完成作业或者任务之后才能兑现,有的时候我也会闹点小别扭,不喜欢妈妈的这个“计策”,但不同与鲁迅先生的是,在完成的过程中,妈妈经常会陪着我、鼓励我,所以当愿望实现时我还是很高兴。

相似的经历,不同的结果,虽然这个可以称之为“计策”的办法,许多家长在孩子小的时候都常用,出发点也都是好的,但我觉得有家长的陪伴和鼓励,会让孩子得到不一样体会。相比之下,我发现,我还是挺喜欢妈妈的“计策”的。

童年的时光已渐行渐远,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珍惜妈妈的每一个“计策”,相信这一切,都将成为属于我自己的那本《朝花夕拾》中的珍贵回忆。

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篇6)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回忆早年的散文。“朝花夕拾”这书名有着不一样的意义:早晨的花朵到夕阳落下时才摘下捡拾起来。《朝花夕拾》共收录了十篇作品,它们以优美的句子、文字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到青年的成长故事。

众所周知,这部散文大部分篇目都以儿童的视角进行描绘,理性的批判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腐败与黑暗。其中的《五猖会》便是如此,虽然没有直接性的批判,但是从文章的任何角度都能看出封建教育对儿童的伤害是如此之大;作者回忆中出现的最多的人物应该是长妈妈这位善良、淳朴老实,却又很迷信、唠叨的妇女了。《阿长与<山海经>》就是其中一篇怀念长妈妈的文章,而作者最爱的书《山海经》也是长妈妈送给他的。所以作者的心中队长妈妈是怀有敬意的。

在《百草园与三味书屋》中,作者既写了在百草园里无忧无虑的生活,也写了在三味书屋里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教导下的生活。再忆鲁迅笔下的《二十四孝图》,以“孝”为观点进行理论,抒发了作者对散播白话者的憎恨。

读完《朝花夕拾》,我想到了高尔基的那句话:“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闭上眼,合上《朝花夕拾》回味着书中的美好世界,时光又将我带进了那个轮回……

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篇7)

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了作者回忆少年时代5,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否则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一连几个错别字或小毛病,翻资料外,就不会有其他动作。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并得到父母、老师的表扬;而如今的我,看到地上有一枚硬币,看一眼就过去,对它置之不理。

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现在,晚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没有恐惧,只是想一些琐事。

在这漫长的14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唯有那记录着你的所得所失的足迹永远会驻留在记忆中,让人难以忘怀。我真希望不要失去童年的那种快乐,天真......

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篇8)

东北农村有一种人群,人们都叫他们 “拉帮套”,就是一个女人两个丈夫,没有名头的那个就叫“拉帮套。

一般这样的人都是家里太穷,娶不上媳妇,而有的家的男人养家太艰难,有个人了帮着一起养家也就认了。

68年,我下乡在辽宁的庄河,一天中午我去河里洗衣服,看见一个农妇也在河里洗衣服。这个农妇大约40岁左右(农村的年龄不好说),看起来很利索,当时穿了一件兰思林斜襟衣服,黑裤子,头发整整齐齐,不似一般农村已婚妇女那么邋遢,干干净净 利利索索的。

我不认识她,也就彼此说了几句不疼不痒的话-----她也是我们小队的,她的儿子我认识。

后来知道,她家就是有拉帮套的。人们在讲起这件事时,脸上很是不屑,看来虽说这样的事在当地不少,但还是被人们瞧不起。随着时间的加长,我慢慢知道了另一个版本的“拉帮套”。

事件还原当时20年前。

一直在盐场 干临时工的阿祥请假回家,是回来相亲的,当年24岁的他是个帅小伙,家里还不算太穷,而且他一直在外面打工挣工资(在当时可不是每个人有幸打工的),就是挑剔太大,一直没有找到心仪的姑娘。家里很着急,这次又催着他回来相亲,对方的 父亲是公社干部,家境殷实,陪嫁丰厚,姑娘长得也很漂亮。那年姑娘22岁,也是挑剔太大,听说是x屯的阿祥就表示愿意。阿祥回家要过一条河,那正是夏季, 头两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河水有些急。阿祥还没到河边,远远的看见河边一个身影在洗衣服,那身影穿了一件当时流行的红底白花短衫,墨绿色的裤子挽在膝盖上,露出白晃晃的小腿,她低着头,两条扎着红头绳的 辫子随着她搓衣服的动作一下一下的摆动着,似两只黑红的蝴蝶,翩翩起舞。她裸露的胳膊在阳光的照耀下,如白玉般的圆润。就在阿祥踏入河水的时候,一声:“啊呀”,抬头一看,那小媳妇的衣服随河水飘然而去。阿祥想都没想,三步两步过去一把抓住衣服,就在递给那小媳妇的同时,两人四目一对,不禁一愣,一股异样的溪流涌上心头----- 一见钟情。

看打扮,女方已经结婚,回来才知道是杀猪匠李老二的媳妇。阿祥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五味俱全。李老二常年有病,但有手艺,家传的杀猪匠,他不干农活,农闲时给人煽猪,腊月就给人杀猪,所以家里还可以,猪下水什么的不断。女方家里很穷,也是看好李老二的手艺,二来李老二没父母,无牵挂,尽管女儿千万的不情愿,还是抗不了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嫁了。再后来,阿祥就找机会去见小媳妇,他拒绝了相亲,他的家人用尽了所有的招数-----软的,硬的----捆绑,打骂,好言好语-----阿祥铁了心,去当了“拉帮套”。

李老二认了。他知道他抗不过媳妇和阿祥,唯一的要求是第一个孩子必须是他的。阿祥答应了(现在回忆起来,那是怎样的感觉啊)。第一个是个女儿,李老二的,第二个是个儿子,阿祥的。李老二说,必须给他生个儿子,不然不许他俩在一起,第三个是儿子,李老二的。我下乡的时候他们已经过了20多年,在这期间,李老二当了甩手掌柜,什么也不管,有活干活,哪次还当着阿祥的面打媳妇,有一次阿祥实在忍不住,打了李老二,从此李老二老实多了,不打媳妇,但只要媳妇在阿祥那里,他就在这边喊叫,头疼了,喝水了,发烧了-----闹妖,这期间,阿祥的家人还在给阿祥相亲,每次都是在小媳妇的哭声中拉到了。阿祥也算尽心尽力,在李老二三间草屋旁又盖了三间草屋,和他们住对面屋,家里的一切都由阿祥操持,李老二说,媳妇是我的,管他怎么样。我下乡的第二年,阿祥的儿子当兵了,期间经常找我们给他儿子回信,写信,记得有一次媳妇(不能叫小媳妇了)让我给儿子回信,说让他说说三舅(阿祥), 别总和她打仗。说这话时,她的眼里含着泪水。我还记得好像儿子的来信中还提到了他的三舅(具体的我忘了)。也就是这几次,媳妇陆陆续续的把她和阿祥过程说给了我,说实在的,开始知道这回事时,我很瞧不起他们,现在真的很同情他们,也理解他们,李老二实在不配他媳妇。

日子就这样在酸甜苦辣中一点点的走过,阿祥一辈子“单身”,是一个“小三”,不过是男“小三”,一辈子。98年知青30年,我又去了哪里,看望了他们,此时的李老二早已作古,媳妇也瘫痪了。那天媳妇坐在炕上,腿上盖着小棉被,阿祥站在地上,一会端了一盆水让媳妇 洗脸,拿下脸盆又拿起梳子,让媳妇梳头,这年,他们在一起50多年了,阿祥的儿子和他们在一起,孙子老大了。我问阿祥,你喜欢她什么,心甘情愿的一辈子没名分的这样付出,阿祥说“漂亮,心眼好又说,我不在乎,都知道 __是我的儿子,姓什么不重要(那儿子一直跟李老二姓李),我说改过来呗。他说,没必要,谁也改变不了他是我儿子的事实。

哎,怎么说好那?怎么来评价他们那?

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篇9)

论散文集,有一本是实在经典——《朝花夕拾》,其中有十篇散文,十分的优美。在这本书中,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其中写了许多关于少年儿童的事,使我在读文章时,仿佛也在品味着自己的生活。

其中有一篇《藤野先生》让我读来十分有感触。这篇散文纪录了作者在日本留学时的学习生活,叙述在仙台医专受日本学生歧视、侮辱和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作者突出地记述日本老师藤野的严谨、正直、热诚、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表达了对藤野先生深情的怀念。读了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了在中国抗日战争以前,有一位加拿大的白求恩大夫来到了中国,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救死扶伤”成了他的最高使命。在面对即将爆发的战争时,他也毫不退缩,丝毫没有回国的意愿,而是坚持留在了中国,最终在为病人手术时不幸被感染,不久便离开了人世,藤野先生和白求恩医生,他们都是在为了自己的使命拼搏着、奋斗着,而且有着超越国界的博大胸怀。这不仅让我感动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我想,我们现在作为一名学生,最大的使命不就是利用这青春的大好时光好好的学习吗?在想要放弃时我们应想想身边辛勤的老师时、身边含辛茹苦的父母,便更应该努力的学习,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去完成自己的使命了。这让我再次感到了好好学习的重要性,朋友,就请你从现在做起,用双手去放飞理想的翅膀。

研读《朝花夕拾》读后感(篇10)

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仿佛在欣赏一幅多姿多彩的幸福画。我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鲁迅小时候的活泼可爱:有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百草园,整天呆在院子里。他要与小花、小草、小虫子作伴,还要坐在树枝上吃野果。虽然有时会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的眼神,但也仍免不了孩子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鲁迅以他幼年时孩子的眼光写下这本书,让我倍感亲切,是我充满了激情。我的童年也是那么多姿多彩。我家有一个小院子,小时候,我总倚在一颗白果树上,发着呆,那时是多么自在。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倭瓜愿意长多大就长多大;蝴蝶随意地飞,时而从墙头飞来一对白蝴蝶,时而从花朵上飞走了一只黄蝴蝶。有时候,我还会到田里去玩,那是田里早已成为孩子的天地。大家都忙着捉泥鳅呢!赤着脚丫,踩着烂泥,别提有多高兴!童年时光,真好!现在,我们都在为学习着想,再也不能享受那种快乐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受童年时的快乐,真好!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面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归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瞅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全部感触全部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归味,也学便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往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全部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全部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当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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